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紧紧围绕“三农”问题,明确指出推动学习“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起源于浙江,并于2024年11月27日写入《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千万工程”不仅助力浙江乡村治理取得高质量发展,在全国推广过程中也得到认可。以“千万工程”为牵引,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手段。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
推动“千万工程”经验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一方面,需以制度建构与机制优化为核心,强化党建引领的系统性与实践效能,强化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能力,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在深化系统性层面,应科学构建“目标—责任—考核”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将乡村治理重点任务转化为党组织建设的刚性指标,通过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实现党建与乡村发展的深度融合。通过建立资源统筹调度平台,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政策、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基层精准下沉,形成“党建引领、多方协同”的资源配置体系。
要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完善“选拔—培育—激励—监督”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党组织带头人的政治能力与发展谋划能力,构建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与动态化履职评估模型。针对年轻干部不足等问题,需深化“需求导向”选派机制,建立“人岗匹配”分析框架,强化驻村帮扶的全周期跟踪指导。同时,通过构建“党建引领政策衔接平台”“科技赋能服务矩阵”“民生需求响应闭环”等制度接口,形成党建与政策落地、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的耦合机制,系统提升组织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效率,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千万工程”作为一套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共参与,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
构建“三治融合”治理格局。《条例》明确指出要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在自治层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的作用,乡村事务由村民共同商议决定;在法治层面,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在德治层面,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最美村民”评选等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完善多方共治治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多方主体参与的治理体系,明确各主体职责,形成治理合力。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联农带农是优化治理机制的经济基础,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通过产业融合与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农民与集体、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完善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一方面要打造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乡村各类专业人才队伍,逐渐培养一批能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畅通人才发展渠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等基层服务项目,完善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健全评聘激励机制,以此不断为乡村注入新鲜血液,激活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乡村振兴的“名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路径。
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一方面,“三大革命”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另一方面,农村生态修复是实现乡村发展的前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宜业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条例》指出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一方面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通过农业品牌精准培育计划,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要扩大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拓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以此不断刺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不断凝聚精神内核。和美是乡村现代化发展的内在品质。乡村治理既要塑形更要铸魂,“千万工程”深挖文化根脉,以文明乡风建设凝聚新时代乡村治理向心力。《条例》强调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促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创新发展。通过重塑乡村精神风貌,不断凝聚乡村精神内核,形成乡村治理合力。
“千万工程”不仅是浙江省乡村治理的成功经验,更是全国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借鉴。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优化乡村治理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未来,要继续以“千万工程”为牵引,深化乡村治理改革,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