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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本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奖学金设置与奖励金额

奖学金类别

评选数量

奖励金额

博士国家奖学金

1

30000

硕士国家奖学金

1

20000

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12

8000

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16

4000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9

4000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12

2000

安莉芳奖学金

1

1000

香港崇正奖学金

1

1000

三、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重大失误;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

6.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四、评选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评选标准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和培养环节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5)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者优先考虑;

(6)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积极投身于国家乡村振兴,在创新创业大赛和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科技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者优先;

(4)担任研究生学生中心等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成绩突出者优先。

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无需参评且不在学院评选名额中。

3.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企业、组织或个人出资设立,按具体规定进行评选:

(1)安莉芳奖学金由郑敏泰校友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2)香港崇正奖学金由香港崇正总会黄石华先生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可兼得,各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5.参评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学院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6.根据《关于2024级研究生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通知》(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17436571945156608)相关要求,免修和修课的英语成绩均不纳入奖学金评定。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口可查看不含英语成绩的GPA情况,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端口可查看和导出不含英语的GPA情况。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组

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或院长、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等7-9人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参评学生提交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A4纸只限1页单面打印,不得涂改)以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申请多个奖项的研究生需按申请奖项数量多次填写。

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同时还须填写一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A4纸单张正反面打印,不得涂改),所有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填表说明见附件4。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香港崇正奖学金)获得者除要求的材料外,获奖后还需提交感谢信(汇报基本情况,并附以感谢)一封。

所有申请表在需要导师签字的地方均需签字方可上交。

(三)学院开展评选工作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文件、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对本院申报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选审核并同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参评。学院将对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材料不实者,学院核实后进行排名调整或者取消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增补其他优秀研究生参评。

(四)学校审核及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初选推荐结果复核后,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并在全校范围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六、材料提交要求

1.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所有业绩材料要求是在上一年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9月21日)至今年学院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内,硕士二年级和博士二年级的时间放宽为自入学之日起,业绩材料截止时间均为今年学院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2.《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加盖公章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4.期刊报纸类需提供刊物原件,目录页及个人论文页复印件;

5.被学术会议正式收录论文集的论文需提供论文集目录、发言稿、获奖证明、相关报道以及邀请函、回执等证明;

6.著作需提供书籍封面、版权页及带名字页;

7.其他社会服务情况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证书原件;

8.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由各班级负责人收齐后于9月23日下午15:00前统一交至新图书馆7210办公室。



 

联系人:鲁君悦

联系电话:62737559

地址:新图书馆7210办公室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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