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学院教师科研能力的提升,促进学院整体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的提高,特设立科研能力提升项目12项,并作出相关规定如下: 一、项目金额及设立目的 本项目为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目的是支持学院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申报北京市、教育部及国家社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编的教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开展研究工作。 3.项目申请者需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间以第一署名发表CSSCI论文一篇,或获批省部级以上课题(限北京市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 4.不得用已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课题、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内容或相似题目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评审、执行与结项 1.申报和立项时间:2019年3月组织申报并确定项目立项名单。 2.项目评审主要标准: (1)项目研究主题入主流、有特色,符合学院发展定位。重点支持与农村基层党建、“三农”思想与实践研究相关,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项目; (2)项目预期能产生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促进学院科研创新能力的发展; 3.项目评审机构: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4.项目研究及经费执行: (1)项目正式立项后,课题组应及时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经费预算请严格执行《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农大财字[2018]24号)规定的支出科目范围;项目经费执行的起止时间:2019.03.01-2019.11.15,逾期将收回全部结余经费;经费执行进度要求:2019年5月30日前执行总经费的50%,2019年8月30日前执行总经费的75%,2019年11月15日前执行总经费的100%; (2)本项目研究的起止时间为2019.03.01-2019.12.30。项目执行期间,需按学院要求统一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 (3)项目到期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自动延期一年;项目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终止; 5.项目结项及相关说明 (1)学院于2020年1月初进行项目结项评审,评审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校内外专家组成; (2)项目结项需达到以下2点:在研究周期内有1次省部级以上课题(限北京市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经历,有相关项目在研者不在此限;发表1篇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C刊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或获批1项与本课题相关的省部级以上课题(限北京市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未达到结项要求者,视为项目未完成。项目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项目未完成情况说明;到期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自动延期一年。项目延期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延期后仍未完成的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学院相关项目。 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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