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大教字〔2006〕2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是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本科教学视导组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明确本科教学视导组的工作职责、任务及工作制度,规范教学视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视导组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视导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督察调研、把握现状、监控过程、评估质量、分析总结、反馈信息、建言献计、咨询决策”的思路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科教学视导组是监控教学质量的专家组织,其职责是对教学工作的运行过程及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经验和问题,了解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教学视导组负责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状况、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督教。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教学文件、检查实验教学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状态、教风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对教师教学中的优点给予肯定,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给予指导帮助。对青年教师要热情关心,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第六条督学。通过收集教学信息、听课考察、座谈调查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学风进行检查,对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提出加强学风建设、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督管理。通过对各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收集师生对教学管理的反映和意见,以及平时对教学管理工作状况的考察,提出改善和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实践教学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学视导组要注重加强对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现场检查与指导。
第九条根据学校安排,参与学校有关教学建设方案的论证;参与有关教学工作的评估检查;参与有关教学学术活动的评比、评审工作。
第十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结合督导工作实践及学校教学工作现状,进行研讨分析,为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具有方向性和指导意义的综合性或专项建议,发挥督导工作的导向职能,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完成每学期初规定的具体任务。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教学视导组按学科类别划分若干小组,分工协作;日常听课、考察等督导和一般的专项督导活动,按小组分工进行;大的专项督导活动,由视导组视情况协调分工。
第十三条教学视导组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交流情况,讨论和安排工作,进行必要的学习;列席学校召开的有关教学工作会议,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教学视导组每学期向学校作一次督导工作专题汇报,总结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提出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学期末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视导组的评价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教学评优等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管理
第十六条视导组专家成员的资格。
1.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爱岗敬业,热心教学研究。
3.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守纪律。
4.身体健康,能坚持督导工作。
第十七条教务处负责视导组的日常工作管理,每届视导组组成后由主管校长发给聘书,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第十八条视导组设组长两人,每届视导组任期2年,可连续聘任。
第十九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视导组工作的组织和业务协调。
第二十条教学视导组代表学校执行督导任务,学校保护教学视导组专家的权益,各学院和广大教师要支持视导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一条教学视导组专家在教学督导过程中必须公正严明,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